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:市司法局出台干部职工“八小时外”活动行为指引
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,打通干部职工监督“八小时内外”壁垒,补齐业余时间监管短板,近日,市司法局党组印发《干部职工“八小时外”活动行为指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指引》),实现干部职工管理全天候、广覆盖,持续擦亮司法行政队伍清廉底色。
《指引》紧扣司法行政岗位廉政风险,覆盖局机关、直属单位全体公务员、事业人员及聘用工作人员,坚持八小时内外纪律标准一体、监督力度一致,构建起组织监督、家庭助廉、社会联动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。
《指引》明确六大行为规范,划定清晰红线。围绕政治言行、生活情趣、社会交往、家风家教、廉洁自律、守法自律6个方面,重点对与法律服务从业者、社区矫正对象、案件利害关系人等私下交往、违规吃喝、人情往来、民间借贷、酒驾赌博、家风失范等高风险情形作出刚性约束,严防权力影响力向业余生活延伸,杜绝利益勾兑、人情干扰司法公正。同时细化重要事项事前报备制度,明确个人重大家事、交往风险等9类情形必须按时上报,并严格规范报备流程,严守个人隐私。
《指引》健全闭环管理机制,压实层级监管责任。清晰划分局党组主体责任、班子成员“一岗双责”、机关纪委监督专责、人事部门考核运用、科室负责人日常管理的责任链条。配套建立常态化纪律教育、廉政家访、谈心提醒、廉政台账、个人事项核查等举措;搭建家庭助廉平台,通过家属座谈、助廉倡议筑牢家庭防线;打通跨部门信息共享渠道,联动公安等部门共享违法线索,拓宽社会监督渠道。
《指引》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,既明确正向激励举措,对业余时间见义勇为、热心公益、作风过硬的干部职工,在评优晋升中优先推荐;同时细化分级处置办法,对苗头问题谈话提醒、轻微违纪诫勉整改,对违规失范行为依规给予组织处理和党纪政务处分,严格落实“一案双查”,对失察失管的管理人员同步追责,处置结果与年度考核、职级晋升直接挂钩,实行一票否决。
下一步,市司法局将抓好制度落地执行,把“八小时外”行为管理纳入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管理全过程,督促全体干部职工时刻自重自省、慎独慎微,自觉净化业余社交生活,守住交往底线、守住廉洁关口、守住家风阵地,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司法行政铁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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